——2022年6月21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安排,受国务院委托,现就研究处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称固废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有力有序治理塑料污染,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破坏环境违法行为。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韩正副总理等领导同志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固废法执法检查作为2021年监督工作的重点任务,栗战书委员长亲自担任检查组组长开展执法检查,有力推动固废法全面有效实施,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25个部门和单位,对照固废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建立包括六大类共64条问题的整改措施清单,把立查立改和常态长效整治相结合,逐条逐项抓好法律落实。
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一是不断巩固禁止洋垃圾入境改革成效。生态环境部加强对进口货物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的管理,严守再生原料进口关,坚决杜绝变相进口固体废物。海关总署持续强化管控,坚决打击洋垃圾走私。2021年,全国海关共立案侦办走私废物犯罪案件110起,查证涉案废物4.2万吨。
二是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方面督促指导各地依法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1年,全国297个地级以上城市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平均覆盖率达77%,配置分类运输车辆6.6万辆,分类运输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是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商务部组织开展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塑料棉签等产品基本停止生产,邮政快递业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超过90%。四是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浙江、江苏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广东开展“无废湾区”建设,成渝地区启动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
(二)坚持系统、精准、依法治理,将“三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到“十四五”有关安排部署中。
一是强化源头减量。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修订完善铜冶炼、铝、铅锌、镁行业规范条件,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将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纳入“无废城市”建设必选指标,支撑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有关地方积极研究源头治理机制,贵州等地出台磷化工企业“以渣定产”政策。
二是推进资源化利用。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40亿吨左右、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经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发布《“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动各地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等,推进100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60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工作,明确到202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三是提升无害化治理能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推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印发系列专项规划和行动方案,统筹推进固体废物与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要素污染防治。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约1.7亿吨/年,是“十二五”末的3.3倍;全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215万吨/年,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前的2019年增长39%。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十四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项安排部署,持续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等相融合,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扎实推进固废法贯彻实施。同时,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推动构建固体废物现代化治理体系,制定深化巩固禁止洋垃圾入境工作方案,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进一步推进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更好发挥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潜力。
二、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完善配套法规标准制度
(一)完善配套法规规章。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快递暂行条例修订工作。深入落实固废法相关要求,陆续发布《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着力防控重点领域环境风险。
(二)健全标准政策体系。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含有色金属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废铅蓄电池再生处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国家标准,进一步健全固体废物回收处理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发布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和锰渣污染控制等生态环境标准,印发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程序,配合卫生健康委修订《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不断完善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及政策。
(三)加快地方立法进程。固废法修订后,各地结合实际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北京等6省(直辖市)相继发布或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天津等13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启动有关地方性法规制定修订工作。山西等17省(直辖市)制定修订包含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的地方性法规。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继续推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法规规章制定修订工作,抓紧修订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加快出台各类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标准,细化固废法相关要求。同时,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好《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修改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三、关于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强化监督执法
(一)切实履行政府及相关部门法定职责。
一是强化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等重要改革任务制定施工图,分解任务、压实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推动省级和地级以上城市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
二是加强部门间联动。生态环境部、应急部2021年联合赴4省(自治区)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探索建立安全环保监管联动机制。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4部门联合推动完善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福建省应急管理厅与生态环境厅建立危险废物监管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三是提升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水平。2021年,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近60万家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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